我們生活在現代社會當中,不可避免的就會與簽合同打交道, 特別是涉及到非常重要的業務時,我們有可能會簽訂多個合同甚至有可能會簽訂意向合同以及預付款合同等等提前一步簽訂的合同,那么意向合同需要本人簽字嗎?
一、意向合同需要本人簽字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1、意向合同一般情況下不能由他人代簽。合同可以讓別人代簽,但需要具備委托書。作為委托代理人,代理委托人簽訂合同,由委托人享有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合同一定要附上委托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
2、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職責,造成被代理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條 訂立合同的能力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二、意向書的簽署方式
意向書的簽署方式通常有二種:
第一種是單獨簽署式,只由出具意向書的一方簽署,但文件一式兩份,由合作的另一方在其副本上簽章認可,交還對方,就算簽署完成。
第二種形式是聯合簽署式。雖然這只是一種意向的表達,但形式上仍然保持協議的形式,也就是在書面上出具合作雙方的職銜及代表人姓名,由雙方分別簽署,各執一份為憑。
意向書的特點:其一是協商性,其二是靈活性。意向書不像協議、合同那樣,一經簽約不能隨意更改,意向書比較靈活,在協商過程中,當事人各方均可按各自的意圖和目的提出意見,在正式簽訂協議、合同前亦可隨時變更或補充,最終達成協議。其三是簡略性。
三、最新資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合同訂立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一般情況下的意向合同除非獲得當事人的授權委托,不然的話是不可以找他人代簽的,并且因為簽合同表達的是簽字人的意向,所以最好建議當事人還是自己來簽字,如果簽字出現問題的可以聯系律師。